2021年(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
作者:检测购系统 发表时间:2021-01-29 13:42:30 浏览次数: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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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川大研〔2020〕798号)、《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及拟答辩申请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2021年3月8日前完成。预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秘书将预答辩投票结果及记录表(附件1)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请将答辩申请(内容包括学号、姓名、联系方式、论文题目及导师姓名)于3月10日前发送至faxueyuan104@163.com邮箱。
二、 学位(毕业)论文检测及质量审核
1. 学位(毕业)论文检测
提交检测的时间:3月15日以前
提交检测的要求及方式: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按规定格式排版(“四川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格式”见附件2)。论文电子版(文档标题为:“学号 专业 姓名”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导师,经导师同意后由导师转发到faxueyuan104@163.com邮箱。导师未同意定稿者不予检测。
除提交检测论文电子版外,还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检测申请。网址:http://ehall.scu.edu.cn,登录后在“学位管理”中提交“我的学术不端检测申请”。
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重合率未超过10%的,可正常进入送审环节,其中超过5%的,需导师出具说明并签字确认;学位论文重合率超过10%但未超过20%的,可允许修改论文后再提交一次形式审查;学位论文重合率超过20%的,至少修改论文5个月以后重新提交。
2.学位论文质量审核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须导师和学院论文质量审核责任人均签字同意方可送审。
论文检测合格后请最迟于3月18日将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pdf版本、中英文摘要txt版、“博士论文研究创新自评表” (附件3)、“盲审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至faxueyuan104@163.com邮箱,上述材料请务必按照附件5中的要求提交。同时将经导师签字同意的“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审查表”(附件6)交至法学院2010办公室,由研办统一提交审核。
三、 学位(毕业)论文盲审及答辩论文提交
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盲审。每篇论文将送5位专家进行盲审。逾期不接受提交。学位(毕业)论文盲审结果按照学位办、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论文盲审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消除论文质量隐患。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并签字后方可打印装订。
5月初提交答辩论文,具体时间及要求届时通知。
四、 考试课程试卷核对及毕业材料提交
请于4月6-10日到法学院2010办公室核对考试课程试卷,并提交以下毕业材料。
1.开题相关表格:各1份
要求:(1)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开题记录表用A4纸、双面打印、订成一册,封面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和电话。(2)所有表格除“学院意见”栏外所有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完成相应签名后才能提交。(3)开题相关表格详见附件7。
注:前期已提交的不用再提交;前期材料不齐的请补交。
2.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指导记录表:1份,详见附件8。
3.学位论文研究学期进展报告:至少4份
要求:“论文开题日期”一栏应与开题报告一致,进度至少为半学期一份,每份字数不少于4000字,详见附件9。
4.学术交流活动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要求:(1)“四川大学学术交流活动记录表”(附件10)至少20份(每次交流活动一份);(2)须有两次本人主讲,即两份自讲报告。
5.学位申请书:1份,详见附件11
要求:(1)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成册,以便存档,封面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和电话;(2)申请书注意排版,其中所有涉及答辩前要完成的项目必须全部填写并完成相应签名,不留空白(分委员会审查意见一栏除外),无填写内容的写“无”或用斜线划掉。表中所涉及的签名都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笔,手写签名。其中“学籍成绩表”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打印,无需提交。
6.在读时间超过三年者,需提交“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2),每延期一年须提交一份,如有漏办,请补交。
五、 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
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系统服务大厅”( http://ehall.scu.edu.cn),在系统中录入论文开题、学术交流活动、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
六、 科研成果审核
科研成果满足授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请务必于5月21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法学院201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及要求如下:
1.“博士学位申请者简况表(文科)”:1份(附件13)
2.科研成果原件
3.科研成果复印件(先由导师审核并在每一项成果复印件上签字)
期刊文章复印要求:封面、目录、正文全文
著作复印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第一页
A&HCI/SSCI/SCI/EI/CPCI-S/CPCI-SSH等:检索报告、正文全文
4.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1年内未授予学位者,申请学位时须再次送盲审平台3位专家评审且均不低于75分。毕业后仅有一次申请学位机会。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授予学位者,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七、 学位论文公开及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根据《关于加强学位论文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大研〔2020〕778号)要求,自2021年起所有授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将提交知网、万方等数据库,允许公开查阅,接受社会监督。据此要求,提交归档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须附上学生本人及导师签署的授权书(附件 14)。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川大研〔2020〕796号)的标准及程序,实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八、 其他注意事项
1.不能按期参加此次答辩且在学校最长学制期限内的研究生请于3月15日前将“四川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2)交至法学院2010办公室。
2.请按照学校财务处的要求及时完清学费,否则无法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具体缴费方式请查看四川大学财务处主页。
法学院教学管理科研究生办公室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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